药机博览会入场须知

1. 本届展会参观证实行实名注册,持证人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现场核验后入场。

2. 参观证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立即收缴销毁,并取消其参观资格。

3. 参观证的使用权限仅限于参观博览会各展位及参加主办方组织的活动和会议。未经承办方许可,持证人不得在展馆内从事下列活动:

(1)媒体采访(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图文采访等);

(2)观众调研等展会信息收集;

(3)发放宣传资料或开展销售、推销活动。经承办方审核发放媒体证的记者,在本届博览会媒体管理规定的范围内开展采访报道,不受前款第(1)项限制。持证人实施前述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承办方有权当场收缴证件、责令离场,并可永久取消其参观资格;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法规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本届博览会为专业观众展会,谢绝未成年人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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