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历时4年、6个版本,业内高度关注的《要求》终于出台,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药品数据管理的“电子记录时代”已经来临!该法规的出台,意味着在国内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的全部环节中,电子记录得到了法律法规的肯定。记录与数据的关系是业界关注的重点,对此,《要求》将记录与数据同步纳入监管要求。企业应如何解读和应对《要求》中药品纸质与电子记录以及数据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何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生成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明度将从数据电子化、管理合规化和药品追溯三大方面,讲述药品数据管理系统与数字化工厂建设。